西安市举办2019年企业跨境电商政策解读会

2019年03月15日13:04来源:中华工商网

  

  西安市商务局与市税务局、关中海关在西安市政府日前联合召开2019年跨境电商相关政策解读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现场答疑企业代表,并详细解读了关于跨境电商诸多利好扶持政策。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内外相关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西安作为国家仅有几个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综合试验区城市近几年跨境电子商务增长速度每年保持在30%以上,已成为拉动西安市外贸增长的新动能。省、市、区及海关、税务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对推进西安市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会上,麻晓勤结合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对外开放高地、发展三个经济等方面发表讲话,要求各参会单位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帮助指导,共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西安市商务局口岸处处长陈华、关中海关副关长谢冲、市税务局进出口税务管理处副处长胡强分别就《西安市促进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跨境电子商务有关情况等内容,为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度解读。

  

  记者从现场解读中了解到企业可获得若干政策利好。如对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有业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30家,给予园区运营主体4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入驻有业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60家,给予园区运营主体8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资金扶持。

  

  府鼓励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在西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首个整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0万美元、2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60万、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此外,政策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带动效应。对落户西安市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一年内带动300家小微企业注册上线或年交易额达5000万元以上,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带动800家小微企业上线或年交易额达到一亿元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带动1000家以上小微企业上线或年交易额达到1.5亿元以上,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在线交易。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在线交易额1%的资金扶持,每户企业资金扶持最高80万元。

  

  对具备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小微企业,经西安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通关服务平台统计,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达3000单或进口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年进口规模1000—3000万元,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年进口规模3000—8000万元,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年进口规模超过8000万元,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等。

  

  (责任编辑孙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