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措施直指民企融资“恐贷症”

保障尽职免责制度落实 解决信贷人员不敢贷不愿贷问题

2019年04月16日10:2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黑龙江银保监局出台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保障尽职免责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并不断完善具备可操作性、符合民营及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办法,解决信贷人员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该措施被业内广为看好,认为是直指民营企业融资一大顽疾,有利于摘掉为民企融资的金融机构及信贷人员头上的一道“紧箍咒”。

  长期以来,受各方面因素影响,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偏弱,得到的金融信贷支持也不足,这反过来又制约了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另一方面,黑龙江民营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的申请基础是企业的信用资质,而有些民营企业缺乏遵守信用的意识,只着眼于短期的资金需求,导致民营企业整体上信贷不良率攀升、债券违约、再融资困难等问题,使得银行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较差,进而导致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恶化。
  另外,从黑龙江民营企业的规模来看,大多数是小微企业。由于民营小微企业多处于产业链末端,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从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融资收益必须要覆盖资金和业务成本及符合风险溢价,才能维系融资业务的可持续性。因此各融资主体只有在融资收益能够抵补高风险成本情况下,才会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这就导致了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及成本升高。
  对民营企业独有的“恐贷症”,成为黑龙江金融机构难言之隐。
  “黑龙江省民营经济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较为落后,受之前的信贷政策所限,我省民营企业的融资效率较低,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只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效率,才能逾越‘融资的高山’,破解‘市场的冰山’、跨过‘转型的火山’。”对于此次黑龙江省出台的“尽职免责制度”,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戈十分看好。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黑龙江尽职免责制度在破除机制障碍上迈出了有益的一步。“这项制度如果能落实的话,非常有意义。正是因为银行和民营中小企业间存在着体制、技术和成本不对称这些原因,包括贷款终身责任制等紧箍咒,导致不敢贷、不愿贷。这是体制机制问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否则很难建立长效机制。”中俄经济年鉴主编牟洪波认为。
  业内人士指出,“尽职免责制度”主要是先从信贷供给方的角度解决“信贷难”的问题。之前的贷款不良问责处罚措施较重,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患上了“恐贷症”,不敢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尽职免责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此提出了新的调整办法,为信贷部门及从业者解除了“后顾之忧”。这样的制度也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并结合民营企业的信用记录,才能更好地让措施落地。
  也有金融界人士指出,此次“尽职免责制度”看似松绑的措施,实际是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部门应坚持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两手抓”,一方面,监管部门在引导银行资金流向民营企业方面,既需要适当强化窗口指导,对金融机构有硬约束,要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统筹使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通过定向降准、扩大抵押品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力度;同时也要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放松行政管制,推进监管创新,减少政策执行及市场运行的摩擦成本,实现中国银保监会强调的“要推动形成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
  牟洪波认为,要破除民企贷款的“紧箍咒”,就要设置合理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尽职免责制度,以免除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 程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