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云南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的通知》印发

“圆桌会议”升级!云南拆除政企沟通壁垒

2025年07月01日12:30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云南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以制度化形式确立每两个月一次的省级高层与民营企业常态化、规范化对话机制,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持续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高位推动、破解难题、优化环境、增强信心、稳定预期,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解难题、稳预期、强信心。《通知》明确圆桌会议四大核心目标:宣传解读政策,传递中央与地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听取意见建议,示范践行云南政商交往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问题解决,做民企“坚强后盾”;增进合作交流,使其成为“共谋发展”的高效平台。
  根据《通知》,圆桌会议由常务副省长或1位省政府领导主持,其他省领导视需出席。会议形式灵活,包括座谈会、恳谈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其最大亮点在于明确要求会议“不审查民营企业发言,不设‘条条框框’”,营造轻松氛围,鼓励企业“讲真话、说实情、畅所欲言”。会议原则上每2个月举办一次,每次半天,地点主要在省工商联,也可深入州市、项目现场或企业一线。
  从“挂号预约”到“限期办结”。通知详细构建了确保会议实效的五大工作机制。
  多渠道问题收集。线上,在云南省政府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设“圆桌会议服务专窗”,企业可提前“挂号”预约并填报信息;线下,通过走访、服务专员等机制,主动征询企业需求。
  对收集的问题诉求精准分办。常规性问题转由“厅局长坐诊接诉”等渠道快速响应;需跨部门协调、涉及重大事项或具有共性的难题,则提级至圆桌会议解决。
  高效会议服务。会议牵头单位会前对接安排,会上清晰记录并列出“现场未决事项清单”即时分办、转办。
  刚性跟踪督办。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责任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服务专员,20个工作日内反馈进展。省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适时开展回访问效、督查督办,营商环境观察员全程监督,形成“现场办公”“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工作闭环。
  立体宣传引导。省政府新闻办统筹主流媒体,多角度宣传会议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企氛围。
  通知聚焦代表性,引入监督力量。参会主体包括省政府相关领导、省工商联负责人、每期10-15家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视主题动态调整),以及特邀的行业商会协会营商环境观察员。
  此外,通知还特别强调机制协同与结果导向。要求统筹现有省领导挂钩联系、“厅局长坐诊接诉”、项目协调等机制,未办结事项可研判纳入圆桌会议。省直部门及州市需强化共性问题研究,完善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需跟踪形成落实台账并年度总结。
  据悉,云南省此次以省级规范性文件形式,系统化升级政企圆桌会议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高层定期、开放、直接的对话,配以严密的问题收集、分类、督办、反馈闭环,力求让民营企业声音“上得来”、诉求“分得准”、难题“解得掉”,切实传递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号,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全力当好民营企业的“坚强后盾”。(马蕊)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