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会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在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中的优势作用,12月20日至22日,内蒙古自治区商会调解员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各盟市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管理员及所属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庆禄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赵庆禄指出,做好新时期商会调解工作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定、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是工商联、商会参与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践行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任务。

赵庆禄强调,要扎实做好新时期商会调解工作,不断提升商会调解员工作能力。各级商会组织要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的政治素养、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促进商会调解迈向新台阶。一是要高标准夯实组织建设,强化商会调解功能,提升商会服务能力,推动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要高质量打造工作载体,充分发挥司法部门审判实践优势、工商联联系广泛优势和调解员商事专业特长,加强调解平台融合互通,注重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提高调解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三是要高水平创优调解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广泛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力宣传推介调解成功经验和创新品牌,不断提升商事调解工作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本次调解员培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采取了专题讲座、实地参观、代表交流发言、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实操等多种教学方式进行。结业仪式上,来自商会调解组织的4名学员代表进行了培训心得交流,取长补短、共同促进,进一步增强培训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潘月忠在培训班结业仪式上作总结讲话。他表示,本次培训班紧紧围绕商会调解工作精心设置课程、强化培训效果,全面提升了商会调解员对相关政策的深度把握和基础知识的系统储备。全体参训人员要丰富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切实搞好商会调解工作。他要求参训人员把学到的知识和本领体现在服务上、落实到工作中,为促进“两个健康”,不断开创工商联和商会工作新局面贡献力量。
参训学员一致认为,通过培训,对今后如何开展商事调解工作有了新的思考和认识,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 迟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