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组织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以及民营企业家就《意见》撰写相关解读文章,以期帮助民营经济人士深化对《意见》的理解。现摘编如下: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
民营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意见》再次明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坚定了民营企业迈向未来的信心。《意见》从民营企业的角度思考,解决了当前的堵点、难点问题,让民营企业家摒除杂念、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树立鲜明的政策导向,让民营企业敢闯、敢干的劲头更足了。《意见》强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真正满足了民营企业对于“一视同仁”的热烈期盼,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大大提升了发展积极性。
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提供了“护身符”。为民营经济锻造稳定的法治之“锚”,才能从根源上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意见》进一步规范产权强制性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筑牢“法治后盾”,让民营企业家干得安心。
架起政商交往的连心桥梁,让政商关系“清上加亲”。《意见》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沟通交流。不仅让我们民营企业家感受到关心和温暖,也时刻敦促我们走正道、行正事,进一步增强了政商双方的信任和理解。
激发广泛的科技创新力量,加速实现更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意见》支持提升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出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强成果转化、共建创新平台,能最大程度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异军突起”,促使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大放异彩”,为科技强国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我相信,《意见》的实施,一定会让民营经济驶向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我也将继续带领奇安信,踏踏实实把网络安全这个主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努力回馈国家和社会,决不辜负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支持,绝不辜负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海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黎红:
坚持党中央对民营企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意见》规格高、要求明、内容全、举措实,既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非常鼓舞人心、凝聚人心、稳定人心,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充分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深切关怀和殷切厚望。
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优势。《意见》提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广大民营企业要始终坚定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自信,并努力把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作为全国民营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一个缩影,海亮集团始终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持党建引领,把党建工作有效融入到企业治理、生产经营、人才引育、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走出了一条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路。
创新企业治理模式。海亮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制度框架,始终将集团党委作为新时代公司治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基本规范《海亮之道》,明确提出党委要参与企业战略决策、公司经营管理、评先评优、人员选派和任用,从机制上保证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
培育人才竞争优势。海亮党委主动承担起党员和各类骨干人才培养职责,分层分类开展党员人才培养工程,相继推出针对员工和各级管理者培养的“启航”“远航”“千帆计划”“百舸计划”等项目,为企业培养了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党员人才队伍,建立了企业独特的人才竞争优势。
促进共同富裕发展。作为一家从乡间地头走出来的民营企业,海亮感恩党、感恩时代、感恩社会,秉持“既讲企业效益,更求社会功德”发展理念,主动投入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教育+农业”双引擎模式,全力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和农民致富,开创了一条极具辨识度、富有海亮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浙江中南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吴建荣:
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意见》进一步肯定了民营经济的作用,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大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要更好地激发生机和活力,营商环境尤为重要。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和投资信心,《意见》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一直以来,党中央非常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各级政府也不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中央政策,营商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意见》在提出具体措施,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意见》在政务服务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破除企业的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将会有效地激活民营企业的生机活力;在政策制度方面强化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进一步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在竞争中一视同仁,让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机会;在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完善了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为民营企业提升良好信用开拓了渠道、创新了方式,尤其是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为民营企业获得良好信用提供了保证。
作为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我坚信通过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将持续激发出企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在不断加大的政策支持落实中,企业实际困难将得到切实解决;在逐步强化的法治保障中,企业将获得更加公平的竞争市场机会;从而更加提升民营企业家创新信心,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分享通信集团董事局主席蒋志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体现的是党和人民的意志,敬畏宪法、严格遵守法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样是维护党的权威、维护人民的利益。《意见》第四部分要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极大地提振了广大民营企业家放手拼搏,大胆发展的信心。
《意见》第四部分第十二条指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关键因素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动力,是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企业积极性。然而,知识产权保护涉及范围广、难度大,体系建设不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
随着数字化的快速发展,众多ICT技术手段已经成为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帮手。知识产权体系也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和信息成为核心资源和重要生产要素,现有的法律体系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应尽快探索建立和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尤其要对数据确权、数据获取的正当性边界、保护期限等关键问题予以重点关注,探索适用于数字经济价值理念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
促进民营经济“内外兼修”
民营经济要真正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就必须首先让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概括来看,《意见》对民营经济提出了“内外兼修”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总要求:
向内看,提出了特别重要的三个要求。
要练好“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的内功。近年来,一些曾经辉煌一时的民营企业走入了发展误区,陷入了经营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缺乏现代化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不能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存在“一股独大”、缺乏监督与制衡等短板,无法实现战略预警,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是有鲜明的指向和引领作用的。
要练好“科技创新”的内功。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竞争博弈逐步加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要求日益迫切,民营企业在变化中需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走好“专精特新”之路。正如《意见》所指出的,完成这一跨越,既需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还需要政府出真招实招,在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能力。
要练好“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的内功。当前,不少民营中小企业迫切希望通过数字化转型来提升生产效率和提高产品质量,重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竞争优势,但客观来看,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处于信息化应用的初级阶段,没有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贯通。对此,《意见》要求,要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加大绿色低碳改造力度。
向外看,明确了特别重要的三个方向。
要外向型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走出去”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躲不开的大命题,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既是民营企业应担负的历史使命,也是民营企业继续发展壮大的历史机遇。《意见》明确要求,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要外延式增长,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战略的提出,为民营企业创造了广阔天地和发展良机,《意见》充分鼓励民营企业要把自身发展融入国家战略之中,积极拓展自身边界。
要外源式成长,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历史经验证明,民营企业最优模式就是“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谨慎用好资本的力量,要追求健康持续发展,《意见》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魏江:
多角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赋能助力
《意见》第七部分“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以辩证统一的逻辑,明确规范了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人士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首先,《意见》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再次强调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合法性地位。《意见》要求社会舆论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说明“否定和怀疑民营经济的舆论导向是不正确的”,那些民营经济退出论、剥削论、过时论该休矣,必须继续确立和巩固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体制中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意见》还十分严肃地提出“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这不仅是对社会舆论的要求,也是对那些歪曲和否定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声音的强力回应,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定力。
其次,《意见》提出了良好社会环境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要求社会从四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赋能助力。要凝聚正能量。民营经济人士不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创新风险的承担者,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生力军,社会舆论要为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油鼓劲,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鼓励创新。企业家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主体,企业家是从事“创造性破坏“的决策者和实施者,创新必然意味着改变甚至颠覆传统的生产力发展方式、市场竞争方式,就一定会挑战旧的生产关系,需要全社会要对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给予充分理解和包容,要全社会都来弘扬崇尚创新创业的良好风尚,充分激发民营经济人士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要允许试错。创新创业的过程是与各种风险进行博弈和对赌的过程,要允许失误失败,要允许冒险,这是对创新的尊重,要坚决抵制那些怀疑和否定民营经济挑战旧范式、打破老路径的声音,持续倡导、构建和完善创新文化。要降低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社会成本。净化舆论环境,避免对创业者的过度批评与标签化指责,提升社会对创业创新过程中的错误与失败的宽容度,就是降低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社会资本。
第三,《意见》辩证地提出了民营经济人士要为社会发展承担相应的责任。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民营企业更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反过来也是有利于社会舆论对民营经济的正确认知的。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全社会、员工和各种外部力量的支持,民营企业家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社会影响力,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应当着眼于企业的社会属性,让企业员工、行业伙伴、区域社区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以更大的担当和社会责任意识来服务和促进社会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正向循环的良好发展生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浩然: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在更高站位、更高层次上为民营经济发展把脉定向、换挡提速,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以及对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的殷切期望。《意见》的出台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为广大民营经济人士道出了心声、指明了方向,必将有利于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有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深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意见》明确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通过破除各类政策歧视和隐性壁垒,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重整机制,在制度和法律上把平等公平要求落实下来,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这让广大民营企业家信心更强、底气更足、干劲更大,完全打消“不敢投”“不想投”的顾虑,必将有利于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广阔市场空间,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潜力、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高效互动,推动形成共享改革开放红利的局面。
《意见》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以预期的是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将成为推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广大民营企业家也一定会坚定信心、坚守初心,聚焦主业、壮大实业,拥护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实际行动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坚强支撑。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环保联合会ESG专业委员会主任林彬:
激发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内生动力
《意见》明确提出,“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市场活力来自人,特别是来自企业家,来自企业家精神。党的二十大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增强民营经济人士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中国工商联十三大报告中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明确提出要强化价值引领,“引导民营企业讲信用信义、重社会责任、走人间正道。”这是对民营经济人士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精神内核的阐释,是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观支撑,也为民营企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遵循。
完善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重视对民营经济人士健康发展的激励导向,在涉企奖励、补助政策及对各级表彰和代表人士推荐时,加大对企业社会效益的考量权重。应优先考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企业家,大力表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民营企业自觉担负起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发挥优秀民营企业家表率作用。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在民营经济中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不断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社会责任教育培训力度,加大社会责任培训,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牢固树立积极进步的新财富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企业与国家、先富与后富、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关系,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宜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蒋东良:
民营企业家要加强自身修炼
《意见》共31条,每一条都讲到了我们民营企业家的心坎里。这31条意见在宏观层面和战略方向上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
作为民营经济的一分子,我们要充分把党中央精神领会好、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意见》中既有关切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内容,也提到了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重点建设目标。
营商环境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企业和社会共同建设的应有之义。为建设更好营商环境,企业家自身内在的修炼很重要。广大民营企业要努力做政治上有方向,发展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四有企业”,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粤开证券研究院院长罗志恒: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大作为
当前中国经济稳步恢复,结构持续改善,动能持续增强,但仍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包括全球经济下行带来的外需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民间投资占比下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所加大等。夯实经济基础、化解风险挑战,有必要发挥出民营经济更大作用。《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内容非常全面和务实,将有力地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和稳定预期,为全年经济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意见》提出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实际上这是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经验,即依靠宏观上的改革开放和微观上激发企业家精神的重要作用,就是要给民营经济以清晰的规则,取代各种有形无形的束缚,让企业家充分挖掘市场机会、优化经济供给结构、创造新的需求。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行为、不作为,导致“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显性壁垒减少但隐性壁垒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由于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落实不到位,导致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出现了差别对待的现象,民营经济受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打击了民营经济的信心。因此,除了自然垄断行业以及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之外,应该逐步放开所有制准入限制,这有利于增加优质供给,满足对不同收入群体、不同需求群体的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潜在增长率。强化公平竞争的基础政策,压缩套利空间和寻租空间,减少腐败的同时能够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将主要精力用于市场研判、科技创新、治理改善等方面,能极大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促进加快构建世界一流企业;落实了公平竞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还有利于促进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当然,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无止境的基础工程,规范政府与市场行为,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统一,发挥出最大的合力,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值得买科技创始人、董事长隋国栋:
持续以创新创造长期价值
作为民营经济领域的一员,《意见》的发布让我备受鼓舞、倍感振奋,这是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顶配版”政策,规格、力度、深度,前所未有,回答了当前民营企业家最为关切的一系列关键核心问题,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部署,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让广大民营企业家们真正敢干敢闯敢拼,不断把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在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方向明确、立意深远地回答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必经之路,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这将真正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风向标,鼓励新一代民营企业家要持续以创新创造长期价值,以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AI为核心的新技术出现,让民营企业看到了跨越式发展契机。《意见》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这也让民营企业更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将“技术驱动”作为企业发展战略。作为新时代的科技公司,我们深感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将不断强化在核心领域的技术积累与研发应用能力,在实现自身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持续对外输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化服务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数字化动力,积极推进整个消费产业的转型升级。
新时代是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最好的时代,也是民营企业家建功立业的最好时代,《意见》引导企业家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必将成为新一代民营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指南。在未来的发展中,民营企业要继续发挥干创事业的决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勇敢追求突破创新,把企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勇担时代使命,坚定不移地沿着高质量发展之路砥砺前行。
(编辑 李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