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华钰)今年1月份,司法部对在2019年开展的“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其中。
山西省建筑企业商会会长王理军说,这是对我们多年来以调解为手段进行各类纠纷化解实践的一次鼓励,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群众、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建筑行业
首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诞生
山西省建筑企业商会,是一家成立于2016年的年轻商会,会员单位涉及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钢结构、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机电安装、消防、古建、劳务、教育培训、科研院校等多个行业,在成立之初,商会在功能架构上就设置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这么一项。
对此,王理军解释道,当前建筑领域是矛盾多发地,涉及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工资薪酬、社会保障、工伤认定、休息休假及经济补偿赔偿等劳动争议;合同履行、承搅定做、贷款赊欠、工程劳务等合同纠纷;企业与厂区周边在施工扰民、道路使用、三废排放等生产的相邻纠纷;涉及企业股权、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商品消费、房屋租货、交通事故、婚烟家庭等。这些矛盾纠纷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化解,呈现易发、频发、多发的势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而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是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推进中国特色商会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商会服务能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山西省建筑企业商会开始向太原市司法局提出申请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在山西省工商联及司法局支持下,2018年,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遵循依法、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免费的原则在山西省范围内开展工作,成为全国范围内建筑行业领域的首家人民调解委员会。
其时,这个新成立的调解委员会只有26名成员,而短短1年多时间,目前调委会队伍已经发展到90多名,成员涉及律师团队、法律工作者、行业专家、有丰富经验的企业经营者等多种身份。
与此同时,为了让调委会的工作更加专业精准,2019年,山西省建筑企业商会经山西省工商联、省民政厅批准,又组织60多位具有建筑各专业技术、管理、造价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成立专家委员会,为调委会、法院委派的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家鉴定、专家评审。
王理军说,专家委员会不仅是商会的技术管理咨询评议机构,也是调委会的技术智库,为建筑领域调解工作提供最专业的技术支持。
不穿法袍的法官
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经成立,这批“不穿法袍的法官”,就在化解合同纠纷、保护建筑施工企业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赵双林是一名老法务工作者,他说,作人民调解工作要放下身段,一次不成就两次三次,成功的关键是把矛盾双方粘到一块,双方顶牛了,就背靠背调。一年多来,他接触了大量案件,因为调委会工作是义务调解,他自掏腰包跑遍山西南北,但是他觉得这样挺值,因为调解后的矛盾双方都成为了朋友,他也和他们成为了朋友。
2019年,商会一会员企业在为一业主施工时,员工误落入大楼未完工的电梯井身亡,家属扛花圈在现场维权,事件久拖难解。调委会介入后,厘清会员企业和大楼物业各自责任,又协调街道办、派出所共同参与调解,最终达成让各方满意的合理赔偿,使事情圆满解决。
在山西静乐县,一会员企业完成一分包项目后,迟迟拿不到工程款项,多方投告无门后找到了调委会。原来,他在要款时因为质疑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扣款要求,与其财会人员发生了冲突,一时关系紧张无法回旋。调委会介入后,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撮合到一块,面对面算清账务,背靠背逐个沟通交流,又把建设单位也拉进调解程序,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顺利解决了工程款问题。
调解工作是充满艰辛的,也是拥有独特魅力的。山西省建筑企业商会秘书长乔宇彤说,建筑行业好多企业遇到矛盾时不愿打官司,一是有些矛盾是法院诉讼难以触及的,二是一旦判决,双方就会成为“敌人”,以后再难开展合作。而调解后,大家握手言和,还是朋友。同时,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也给司法机关减轻了办案负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仅2019年,该调委会接受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委派的调解案件就达96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74件,司法确认68件,其中诉讼标的超过200万元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有4件;接受社会调解案件15件,达成调解协议5件;参与辅助党委和政府的信访调解案件83件,成功协调25件,其中6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总调解成功率接近70%。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获得了企业家们的广泛好评,也引起了一些单位部门的关注。
2019年5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将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首批合作单位,与之签订“诉调结合战略协议”,并在法院辟出单独办公室,由调委会人员轮流值班,针对未立案、刚立案的案件先行调解。
10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将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为首批特约调解机构,该调委会13名调解委员作为首批特约调解员受聘。
当年,山西省信访局也邀请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信访一处、二处,开通山西省第一家信调结合试点。赵双林清楚地记得,试点设立不久,某天正要下班时接到了北京方面打来的一个电话,表示山西有工人就几千万元工资讨要事宜进行信访。调委会立刻与山西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涉事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到当晚8点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某负责人在调研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指出,针对商会行业内部的企业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出了既不影响声誉又能解决矛盾的调委会特点。
尽管调委会有着独特功用,但前行的道路依然艰辛。譬如,山西一单位拖欠一会员企业工程款多年,换了几任单位领导都未给解决。调委会前往调解时,该单位现任领导直接要求企业去法院起诉。
乔宇彤说,调解工作是将双方往一块拉,对方却直接将我们拒之门外,连调解开展的最基础条件都不给。现在一些单位门难进,涉及纠纷,直接推着企业走成本较高的诉讼渠道,对人民调解不理解不认可,凡此种种,亟需改变。
当前,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争取在司法、工商联的领导支持下,与各级信访、法院、公证等部门建立更广泛深入的联系,以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山西特色商会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商会服务能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