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从最初谋划到起草修改再到正式通过实施,体现了四个“特别”。
社会特别期待。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税收、国内生产总值、技术创新成果、城镇劳动就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必将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民营经济发展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家,迫切期待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立法将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为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法治保障。
意义特别重大。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的一部具有标志性的法律,是民营经济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法律,也是建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因此,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第一次将工商联在促进“两个健康”中的职能作用写入法律。该法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贯通起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通起来,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该法的出台实施,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内生动力,鼓励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对于推动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特别迅速。2024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到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整个立法进程只有1年零2个月。虽然该法的制定特别迅速,但是蹄疾步稳、精雕细琢。有关部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两次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过54个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特别注重听取各行业、各领域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十四、十五次会议连续三次审议草案,把一些重要意见建议补充进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立法工作推进的务实高效。
内容特别全面。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体现着鲜明的问题导向。针对民营企业的普遍关切,该法充分吸收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并与有关法律规定相衔接,涵盖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强化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既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从多个维度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又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以法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使良法得到善行。从这个角度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还只是开始,应以此为契机,系统谋划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举措落实落细,统筹推进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正确有效实施。这些工作,仍需全社会共同作出持久、坚定的努力。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