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筑牢法治屏障 “全周期”保护民企权益

2025年05月10日19:48来源:全国工商联微信公众号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施行。其“权益保护”章共13条,逻辑严密、相互支撑,回应了民营企业长期以来的核心关切,围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可能面临的权益风险,直面“趋利执法”“账款拖欠”“维权困难”等现实问题,构建起覆盖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救济权的全方位保护体系,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起法治屏障。

  一、权益保护: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压舱石”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民营经济权益受损事件仍时有发生。“权益保护”的专章规定,标志着民企权益从“政策宣示”到“刚性保护”、从“碎片化”规定到“系统化”保障的跨越。

  “权益保护”章的规定,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规范的全面性,整合了原本分散在《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各项民营经济保护措施,形成了覆盖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救济权等重要权利的“全链条”保护体系;二是措施的针对性,直指政务失信、异地执法乱象、账款拖欠等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痛点问题,给出了许多务实管用的举措;三是理念的先进性,构建了民营经济保护的“负面清单”,体现了从被动救济到主动预防、全面治理的深刻转变。

  二、体系解读:“权益保护”章中的法治密码

  “权益保护”章通过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构建了“宣示-预防-保障-救济-监督”全周期保护民企法定权益的逻辑闭环。

  首先,是针对所有单位和个人的一般性宣示,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民营经济组织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并专门规定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实施侵权。其次,是针对政府行为的预防性规范,围绕行政调查、征收征用、强制措施、案件办理、异地执法,规定了“最小侵害”、严守程序、合理补偿等。再次,是事中保障,强调及时支付账款、依法履约践诺等刚性约束。最后,是事后救济和监督,规定优化民营企业申诉投诉、复议诉讼等维权渠道,明确政府部门、审计机关、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的监督义务,全方位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亮点规定亦比比皆是:第64条直指“异地执法”,为遏制逐利执法打造“制度笼子”;第65条明确救济渠道,为民企维权架设“便捷通道”;第67条对“拖欠账款”说“不”,为实体经济打通“血脉梗阻”;第70条聚焦“政务诚信”,不再给“新官不理旧账”留任何借口。

  通观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权益保护的内容并非仅规定在第七章中,其他章节也有相当条款关涉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例如,第51条关于对民营企业平等处罚,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规定,使企业有望不再被“小过重罚”;第57条关于“海外维权”的规定,织密了全球化背景下民企的“保护网”。同时,第七章的规定与其他章节的规定也形成了协同效应。例如,第18条第2款规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当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投资收益获得方式、风险分担机制、纠纷解决方式等事项”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依法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经济组织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形成了呼应;第53条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的规定,与第65条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有权反映情况、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规定建立起衔接。这种系统化安排,有利于各项权益保护措施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民营经济法治环境的优化。

  三、实施展望:从“纸面上”的法走向“行动中”的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严密的条款衔接,为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的屏障。同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从“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需要“立法-行政-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共同努力。在立法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细化配套制度,围绕涉企行政执法、账款支付管理等问题逐个突破;行政层面,要优化执行机制,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设科学的监督考核问责机制;司法层面,要进一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树立司法权威;社会层面,要培育法治文化,消除歧视和误解,形成尊重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社会共识。当权益保护从政策转变为法律,当制度条款一一落地为现实,民营经济的创造力与竞争力必将不断迎来新的爆发,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首席专家)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