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保春:以高效协同实现法律效果最大化

2025年05月02日21:19来源:全国工商联微信公众号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通过立法保障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内生动能,把外在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转化成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效实施,必将保障和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开启新的征程,有效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合理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化进程,无疑是对民营经济最大的支持。不论是“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方针政策的长期坚持,还是“三个没有变”的多次重申,都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把民营经济放在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位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更是把国家长期以来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上升到法律保障的层面,更加体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格外关心。经营发展受法律保护,依法经营将成为民营经济下一个发展阶段的重要机遇。

  荣事达作为民营经济一员,在带领智能房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创业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遭遇融资难融资贵、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政策享受不充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劣势。民营经济促进法分章节对这些实际问题立法规范和保护,不仅极大地提振企业的经营积极性,更为服务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改善服务部门“无法可依”的认知,促进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经营自由。此外,法律还就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专设章节,对征收、征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等做了严格规定,都将让民营经济吃下“定心丸”,保障企业安心谋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颁布和实施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作为基础性法律,切实实现各项预期效果,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期待国家层面加快与现行法律的协同修订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全面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方阻力,最大限度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