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人力资源行业从业十余年的民营经济人士,我深切感受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不仅回应了民营企业对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的深切期盼,更以制度刚性为人力资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回顾我的创业历程,从陕西到沈阳,一路走来,我深知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真正从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回应了我们的核心关切。法律中关于公平竞争、权益保护、投资融资、规范经营等方面的规定,都直击痛点,切实为我们解决困难。比如,第十条中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这打破了过去的隐性壁垒,让我们有机会与国企同台竞技,参与更高端的项目。这对于我们人力资源行业来说,意味着可以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参与更多政府购买服务、跨区域人才合作等项目,实现行业的升级发展。
在权益保护方面,法律也给了我们民营企业实实在在保障。过去,企业账款被拖欠、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事情时有发生,致使民营企业渐渐形成一个怪圈:企业为规避“风险”,往往选择“不投诉、不维权”,导致恶性竞争愈演愈烈。而现在,法律明确规定了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让我们在经营过程中更加安心,也更有底气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还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我们开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这对于我们人力资源行业来说,是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我们正积极拥抱数字经济,从传统劳务派遣向“人才大数据+产业赋能”升级。法律的支持,让我们更有信心去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当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这需要我们民营企业家的共同努力。辽宁省工商联青年企业家委员会也将高度重视青年企业家的思想引领工作,组织广大青年企业家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思想政治引领融入日常工作中,鼓励青年企业家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青年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努力成为有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企业家。
同时,作为辽宁省陕西商会会长,我也会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法律在行业内的落地生根,帮助会员企业用好法律政策,共同推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对于我们民营企业家而言,它不仅是护身符,更是指南针。未来,我们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既要当好法律红线的坚守者,更要成为行业创新的探路者,为东北振兴输送更多优质人才,在法治轨道上跑出民营企业的“加速度”。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