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胜控股集团董事长郭铭远:把握机遇,将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融合

2025年05月26日14:58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正式实施,这部以法治之名向民营企业发出的最深情“告白书”,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关心、支持和爱护。它犹如“定海神针”,为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更注入了坚定前行的信心与活力。
  这部法律有三个“特别”:
  过程特别周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过程体现民主与效率。在立法程序上突出民主——草案历经多轮政企协商、专家论证,广开言路汇聚智慧。在立法进度上体现高效——从提案到表决通过仅用时7个月,高效有序推进立法。在立法内容上实现系统全面,通过涵盖市场准入、权益保护、创新激励等多维度内容,系统全面夯实根基。
  反响特别强烈。作为二代接班的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我而言,既是回应企业发展诉求的“及时雨”,也是全行业“稳定预期、长远发展”的“定心丸”,还是“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冲锋号。这部基础性法律“三个首次”的立法突破与“负面清单准入”等制度亮点,引发全民关注,特别是企业家群体的热烈讨论,本质上是民营经济对“法治护航时代”的强烈共鸣。
  意义特别重大。该法律的出台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与突破,推动民营经济法律制度由“利用、限制、改造”加速转向“确认、保护、促进”。于政府执法体系而言,法律为经营主体划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权力边界,为政府设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清单,推动形成“执法有依据、监管有标准、服务有准则”的治理体系。于民营经济主体而言,法律实现“机会公平”与“权益保障”双重突破。既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生存权、竞争权和发展权,打破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秩序;又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建立从合同签订到纠纷调解的全链条法治保障,让劳动者“维权有法可依”。这种“企业有活力、劳动者有尊严”的制度设计,体现了法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应主动把握机遇,将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社会责任融合。企业对内要加快建立合规体系,加大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和重点领域的研发投入,对外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从“书架”到“货架”高效转化。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