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暴雷”动摇资本市场基石

2019年05月14日12:01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姜珊

  近日,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发布季结束,但本年度一些奇葩年报引发的质疑和问询仍然是舆论关注的热点。

  虽然上市公司年报历来都有“靓女先嫁”的传统,但今年年报月最后一周似乎成了奇葩年报的集中披露时段。4月26日,田中精机董事龚伦勇直言公司年报为“虚假记载”。4月30日,赫美集团公司年报中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表示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年报不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公司董监事和高管对年报真实性质疑的公司数量已超过10家。

  如果说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让人大跌眼镜,那么大批资金凭空消失更是让市场哗然。在ST康得新2018年年报中,不仅有10名董监事和高管质疑年报内容真实性,还牵连出122亿的存款不翼而飞的问题,更为戏剧性的是相关银行亦被质疑配合造假。无独有偶,与康得新“同姓”的康美药业也爆出巨额资金问题。

  目前,虽然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尚未对上述公司是否财务造假做出定论,但笔者认为这一系列的奇葩年报暴露出当前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问题。股票市场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信息市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着公司该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是投资者研究股票行情,做出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这种意义上,信息披露制度可以说是股票上市发行制度的基石。而从宏观经济上看,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更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总市值约60万亿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危机或者财务造假威胁着资本市场、甚至实体经济的安全。

  那么上市公司为何奇葩年报频频出现,财务造假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三。首先,表面上看,上市公司自身治理不健全,经营不善是财务造假的诱因。但经营难免出现问题,要想解决问题并非只有造假一条道路。财务造假背后主要还是上市公司对市场规律、对法律以及中小股东的漠视和不尊重。在这些年报事件信息披露中,董监事和高管不出事则以,一出事就急于将自己从中撇清,让作为小股东的普通投资者为财务造假的损失买单更是责任丧失的表现。其次,笔者认为这也与现今法律框架之下上市公司造假违法成本过低有关。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将被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与财务造假攫取的巨额利益相比,这一违法成本似乎不值一提,逐利性使得部分人丧失对法律的敬畏和道德底线。最后,普通投资者多为散户,与整个上市公司力量悬殊,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民事追责难度较大,这更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气焰,敢于欺瞒投资者,在财务报告上注水,“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而不止。

  毋庸置疑,在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证券法修订这一重要时点,妥善处理好上市公司这些乱象已成为监管层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关键。如何通过完善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加大对失信者的打击力度,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 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