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2025年05月30日13:26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评论员】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发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以制度赋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高质量企业支撑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在改革开放特别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见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变迁。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重要阐述,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重大部署。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科学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制度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意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和基本特征,明确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一定能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民营企业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主体。近年来,在有关方面推动下,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坚持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将完善企业制度作为促进企业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制度保障,并积极探索推进党的建设、股权优化、组织变革、战略升级、管理提升、激励机制创新等举措,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取得积极成效,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同时也要看到,民营企业制度建设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的制度意识薄弱,认为制度建设可有可无;有的产权不清晰,导致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的权责不明确、内部监督体系不健全、合规建设滞后;有的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加大了因决策错误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不同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发展壮大,迫切需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公司治理效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重要支撑。随着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过去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转型升级,在应对复杂挑战中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这些都需要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稳根基、固根本、增动能、谋长远。为此,《意见》专门对民营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虚化、弱化的问题,要求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针对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鼓励民营企业构建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高发的问题,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内部反腐败制度,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针对民营企业风险防控薄弱问题,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将风险防控各项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环节;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提出推动大型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一系列制度创新直击民营企业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除积弊、树导向、明路径,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制度建设提高治理效能,把治理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极大地拓宽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成果,在更高层次上拓宽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深度、广度。《意见》提出,"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这一目标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中第一步"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契合,彰显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战略价值。世界一流企业是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引领全球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关键力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制度基础。当前,我国民营经济领域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具备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良好条件,同时也存在经营效率、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等企业软实力都有待增强和提升的问题,要切实把握历史机遇,遵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争做世界一流企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大显身手。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经营主体地位。《意见》采取差异化政策,对不同企业分类施策,在多个方面按照不同所有制性质,分别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作出不同表述。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能简单地把在一种所有制企业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照搬到另外一种所有制企业上,即便同一类所有制企业,也要考虑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异同。
  各级工商联要发挥职能优势,把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中国特色企业制度放在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教育培训、规则指引、试点培育,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治理变革,实现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各级工商联执委企业,要在制度建设、治理变革中先行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民营企业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企业治理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民营企业要增强改革精神,以制度变革催生发展新动能,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不断走向发展壮大,以自身发展的新成就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贡献。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