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深入优化厚植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

2020年04月15日09:19来源:《中国工商》2020年第3期 作者:黄勇

  以国务院的形式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用法治化办法对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标志着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仍相对滞后的贵州来说,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加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对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后发赶超的坚实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贵州营商环境建设现状与特点

  第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后发赶超的生命线。2019年,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3%,增速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展现了“贵州速度”。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是贵州持续狠抓改革开放,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环境为重”的工作理念,把优化软硬营商环境作为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关键环节,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过“减政”“减负”“减支”千方百计提高行政效率,解决好电力、交通、建设用地、融资服务、企业用工等要素保障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软硬环境,营商环境呈现出环境逐步优化、条件持续向好、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长谌贻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第二,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持续向好。贵州通过推进铁路建设大会战和高速公路、水运建设会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高铁运营里程达到1432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7000公里,全省民航旅客吞吐量突破3000万人次,交通枢纽地位更加巩固,贵州近海近边近江潜在条件正在变为现实优势,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近几年来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打造了国家级新区、保税区、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等多个对外开放平台,综合区位环境、对外开放环境、创新环境、生态环境等综合环境的日益改善,不断丰富贵州营商环境的新内涵,提升塑造了贵州营商环境的新形象。

  第三,政务环境逐步优化。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建立并运营了省市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权力不断“瘦身”;在国务院明确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后,率先进行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让创办企业更容易;电子政务网络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一网通办”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从“三证合一”到“三十四证合一”,不断推进“多证合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多领域取得实效,投资进一步便利化;出台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方案,定目标、抓落实,对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监督和优化;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建立了协调解决“企业问题”长效机制和各级党政领导挂帮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完善“一企一策”精细化服务。通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主体总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贵州省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万亿元大关,市场主体总量超268万户;2019年,引进500强企业21家,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均增长15%,市场主体突破300万户。

  但是,受宏观形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区位条件、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贵州营商环境建设在要素配置、政策落实、服务效率与水平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精准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艰难时期,同样也是应对宏观经济下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在这种宏观背景下,更要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促进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建设、促进贵州后发赶超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构建包括自然资源、基础设施、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在内的营商环境体系,为全省的高质量赶超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长期稳定发展环境。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在西部地区,尤其要学会尊重市场规律,用市场机制激发经济活力,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出台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配套措施,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核心,把各项制度规范上升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行为准则,积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适当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二,大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做了规定。作为地方政府,要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审批、核准事项,一律取消。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化,实施建设项目审批联系代办服务,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提升项目开办、建设等便利化程度。优化办事程序,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化、信息化、规范化。推行精准服务,完善“以项目、企业为中心”的工作机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落地、建设、投产中面临的实际重要问题,着力在融资难融资贵、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企业大力支持。

  第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营造便捷优质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路网、水网、电网、油气网、地下管网、互联网等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内部道路及与周边连接通道,打通企业断头路、肠梗阻等路段,进一步提高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二级路以上的通达率。推进现代水利工程网络建设,继续抓好水源项目建设,破解工程性缺水问题。深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共享及产业融合,完善企业信息设施。此外,要加快推进电网、天然气管网及供气网络等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四,营造诚信守诺的社会氛围。加强诚信社会建设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诚实守信意识、市场经济意识、科学招商意识、优化服务意识,以加大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为核心,不折不扣地兑现政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大第三方信用评价力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诚信档案,对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经济、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手段予以规范和制裁,加大失信成本。加强诚信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引导信用主体自觉维护诚信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第五,强化督促落实,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学习借鉴推广国内其他先进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营商环境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形式的监管督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列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奖惩的重要标准,加大兑现招商承诺监督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考核,倒逼各地加大改革力度,促进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过新闻媒体等渠道,继续加大对营商环境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作者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实践高端智库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