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背后

2020年02月26日10:33来源:《中国工商》2020年2期 作者:王瀚慧

 

  老话说,“年关”难过。2019年末尾,部分知名的商界人士也感受到一股凛冽冬意——被曝光陷入债务纠纷案件,甚至被冠上了“老赖”的名号。

  罗永浩就是其中一个。2019年11月3日,这位被粉丝亲切地呼为“老罗”的创业明星,发布长文《一个“老赖”CEO的自白》,讲述锤子科技陷入困境以来自己的境况,表示“只要战士不下战场,一切都有可能,何况最后实在不行,该战士还可以‘卖艺’还债”。悲壮的姿态,引人唏嘘。

  没过多久,据公开资料显示,万达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数度下达限制消费令。昔日“国民老公”身负巨额债务的消息令人大跌眼镜,同时又让“老赖”一词再次刷爆了网络舆论。

  回过头看,过去这段时间,“老赖”一词确实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据不完全统计,仅A股市场2019年就有近30家公司创始人或合伙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暴风集团冯鑫、东方园林何巧女等名字赫然在列。

  为何外在光鲜的“老板”频频变成“老赖”?法律是如何界定“老赖”的?他们应该被叫作“老赖”吗?

 

“老赖”辨疑

  在“网红小王”身陷“老赖”疑云之时,《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发文辟谣称,王思聪的确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但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所以他目前仅为被执行人而非失信被执行人。

  实际上,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其中,我们常说的“老赖”,严格意义上是指“失信被执行人”。

  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8月底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规定将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执行,或以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等6条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而限制消费,则是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这里的逻辑很简单,如果你没有钱偿还债务,那就不应该进行非必要性的高消费。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迫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相对而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较为严苛,除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还要有种种迹象显示你不是“没钱可还”,而是“有钱不还”。其立法的本意是对恶意赖账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一种信用惩戒手段。

  一般来说,失信被执行人受到的惩戒措施,除了限制高消费,还有住房、银行账户、移动支付账户等的冻结查封,禁止出任任何公司的法人、董事与高管,其车辆出入高速公路也会受到限制。

  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心之下,国家对严重失信行为频频亮剑,多次加大失信曝光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目前来看,社会信用体系网络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完善,让“老赖”的生存空间压缩得越来越小。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也拓展到了网络空间。一些地方法院在抖音等社交平台曝光“老赖”信息,号召社会提供线索。一些城市还尝试在室外大屏幕上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给“老赖”施加心理与社交压力,迫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败局苦果

  所以说,“网红小王”只是被执行人,只要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业务,就不会沦为外界传言的“老赖”。但大众更关心的是,为什么连王思聪都还不上钱了?

  资料显示,王思聪2019年10-11月经历过的数次限制消费令,都与熊猫互娱的债务官司有关。2015年,王思聪成立熊猫直播平台,重金从其他平台挖角主播,两年间历经7轮融资,迅速在“千播大战”中跻身第一线平台,估值达到50亿元。然而,随着直播热潮退去,从2017年5月最后一轮融资后,熊猫直播长达22个月未获得任何外部资金注入,最终于2019年3月惨淡关闭。

  在“老赖”风波中备受关注的1.5亿元欠款,就是来自王思聪在为熊猫直播寻找融资时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以个人信用担保。这1.5亿元只是一家公司的债务,业内人士推断,王思聪可能签订了多家公司的协议,背后的连锁债务可能超过20亿元。这也就是“首富之子”也会“还不上钱”的原因所在。

  2019年12月26日,王思聪实控的普思投资发布公告称,熊猫互娱近20亿元的巨额投资损失将全部由普思投资及实控人自己承担。随着王思聪开始认真筹资还债,围绕他的限制消费令也逐渐撤销,这场“老赖”风波或将落下帷幕。

  但有些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比如罗永浩。从2019年年初尘埃落定的锤子手机,到企图挑战微信的聊天宝,再到尚未开始就已结束的电子烟,罗永浩被谑称为“风口克星”,“干一行,垮一行”。

  2012年5月,罗永浩创办锤子科技。2014年,罗永浩正式发布了第一款锤子手机Smartisan T1,但手机的出货量始终惨淡,产品质量的阴云也挥之不去。期间,罗永浩尝试过向其他电子产品转型,效果依然不佳。2018年10月,锤子科技资金断裂问题彻底爆发。2019年年初,坚果手机团队整体加入字节跳动,罗永浩离开了坚果手机团队。

  由于老罗极其特别的言论和个性,他的粉丝和“黑粉”泾渭分明。有人力挺他,也有人看他热闹,但在《一个“老赖”CEO的自白》中,可以瞥见这种九死一生的创业凶险。罗永浩说,自2018年出现经营危机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时背了6个亿的重债,他自己就签了个人无责任担保的1个亿,过去10个月中,公司已经偿还3亿元债务,自己通过各种方式筹资帮公司还了数千万元。

  虽然限制消费令已经取消,但2019年对老罗来说仍堪称多事之秋,他下力气参与的“聊天宝”“小野电子烟”项目也接连“凉了”。“聊天宝”发布仅仅50天便夭折,电子烟更是因为一纸网售禁令,整个风口都销声匿迹。年末,他又兴致盎然地出现在一款抗菌材料发布会上,但目前来看,新一次的创业前途仍不甚分明。

 

积重难返

  除了那些常在舆论风口浪尖上的创业明星,2019年,不乏人们印象中曾经辉煌的大佬跌落神坛。网上盛传的“老赖”名单中,出现了几个相当让人意外的名字,比如汇源果汁的创始人朱新礼。

  曾几何时,“有汇源才叫过年”的广告语传遍大江南北,深入人心。如今,是银行41亿元资产被查封的窘境。

  2018年还以35亿元身家位列胡润富豪榜的果汁大王朱新礼,2019年以来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5次,2次被列入限高消费人员,1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2月2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汇源果汁创始人朱新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到限制消费令,旗下德源资本41亿元资产被冻结。

  据悉,朱新礼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最为直接的导火索是公司在投融资领域的失败。受集团2017年爆发的债务危机影响,在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迄今已停牌20个月,面临退市风险。最后发布的2017年中报显示,其总负债已经高达115亿元。

  2008年,美国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曾经出价24亿美元欲收购汇源,但是在“汇源果汁是民族企业,民族企业不能卖”的汹涌民意下,这笔交易最终未能成行。时至今日,朱新礼谈及这笔收购时还满是惋惜。

  和可口可乐牵手失败后,朱新礼将旗下的业务团队进行了重整,但实际运营效果却每况愈下,从2010年起,汇源果汁开始出现亏损,股价腰斩,扣非净利润连续六年为负,只能依靠政府补贴和变卖资产苦苦支撑。

  汇源这时又出现了致命的战略失误,朱新礼投入了巨额资金布局果蔬种植产业欲打造全产业链企业,但调查显示,汇源新增、并购的工厂产能很低。全国48家工厂,产能使用率还不足30%。在去杠杆与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新环境下,汇源未及时做出业务调整,反而依靠借新还旧与资金期限错配“解困”,最终导致个人与企业双双陷入债务泥沼。

  更令人唏嘘的是,2019年10月,因“先锋系”风波牵扯到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汇源方面“沦落”到以实物果汁来偿还一笔400万元的借款。

  多少人多久都没喝过“汇源果汁”了?当年轻人只能依稀想起电视广告中“汇源果汁”的旋律,走在超市却产生不起购买和消费的欲望时,这个笼罩在太多光环之下的品牌,实际上已经黯然隐去。

 

九死一生

  一面是越来越严格的信用惩戒与限制措施,让“老赖”无所遁形,另一面是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执行难”仍然让地方法院头痛,灰色“催收”事业依然欣欣向荣。我们对失败者,到底是太宽容,还是太严苛?

  11月3日,在第三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董事长曹德旺在发言中呼吁媒体,不要再用“老赖”这个词。“称为‘老赖’不公平,人家破产了,有的赖了,有的没有赖,赖的是少数。”

  笔者深以为然。

  我们生活中使用的“老赖”,是一个边界模糊的俗称,同时也是一个蔑称,蕴含了人们对欠债不还行为本能的深恶痛绝。然而,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也许需要少一点感性化的情感表达,多一点冷静的理性判断。法律解释已经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是否恶意不履行执行义务,那么就不该以“老赖”的统称来囊括所有“赖了”与“没有赖”的人。

  尤其是民营企业家。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的信贷利率高于央企、国企,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时候,金融资源继续向央企、国企、大企业集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突出。确实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并非主观上恶意躲债避债,而是企业陷入了流动性困境,账上几乎已经没有现金。广泛公布名单,称之为“老赖”,使亲戚朋友对其白眼相待,伤害最大的不是“破罐子破摔”的真“老赖”,而是在道德泥潭中挣扎的抱有良知的人。

  创业本来就是面临风险的事,企业家的可贵之处,就是敢于承担风险,敢闯敢干。过于严厉的“老赖”政策对推进具体的执行进程有多大作用难以确定,反而会使更多想创业的人畏惧失败,望而止步。

  2020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提出严格禁止超标查封和乱查封、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严格禁止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等,并提出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就不再采取惩戒措施。通过这种威慑机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培育,需要现代司法文明的环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如曹德旺所说:“企业家的事业是风险事业,要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奋斗,要从人格上尊重他们。把‘老赖’两个字去掉最好,是对人家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