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以来,辽宁省各级工商联、商会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纷纷行动起来,重落实、促发展,以《意见》精神为指引,推动工作实践。
锦州市工商联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商(协)会、民营企业家学习《意见》精神,进一步提振信心。同时明确持续依托辽沈战役纪念馆这一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实施“党建引领振兴工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发挥“1+N”平台作用,创新服务方式,创造优良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锦州市工商联主席杨红杰表示,锦州市工商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的全面领导,带领民营企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引导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和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贡献更大力量。
“葫芦岛市工商联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葫芦岛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吴欣宝介绍,《意见》发布后,葫芦岛市工商联积极组织引导各商(协)会提高政治站位,采取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措施,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各项工作,将《意见》精神原原本本传达给民营经济人士。
葫芦岛市山东商会召开会长办公会,专题学习研讨《意见》,走进会员企业广泛宣传。葫芦岛市江苏商会及时将文件精神转发给商会会员。葫芦岛市山西商会、葫芦岛东戴河新区商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同时开展《意见》实施情况调研。
“《意见》为县域基层工商联进一步做好‘两个健康’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铁岭市西丰县工商联主席高杰说。
在组织大家学习后,西丰县工商联明确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着重加强民营经济政治引领工作,当好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员”;学懂悟透省市县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做好惠企政策“传递员”;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做好企业权益“保障员”。
深研细学《意见》后,企业未来将在建设“无废城市”和“智慧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战场”上大展拳脚,辽宁省河南商会执行会长、辽宁陆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冲愈发期待。
作为一名“95后”党员,《意见》刚刚发布,宋冲就第一时间仔细研读。在宋冲看来,《意见》是真正的知企业之所需、急企业之所需。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切实出真招、施实策。
“接下来,在持续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两大主营板块基础上,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运维服务等各环节融合。”宋冲信心满满。(程景亮)
(编辑 张晖)